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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份,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.7%,涨幅创今年以来最高。

大海报报记者江雪英在北京报道:“与去年同月相比,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.7%,涨幅比上月扩大0.5个点,创今年以来同比最高涨幅。” 12月15日,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、总经济师、国家综合经济统计司司长付凌辉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,剔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.2%,与上月持平,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1%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扩大主要是食品价格回升、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、服务价格基本稳定等综合作用的结果。付凌辉分析,最近两个月价格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。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.7%去年同月比上月上升0.5个点,比上月略有下降。从环比看,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.1%,主要受服务价格季节性下降影响。 10月份中秋、国庆假期结束后,11月份旅游相关价格出现季节性下降,服务价格也出现下降。 11月份,酒店客房、机票、旅行社费用和交通租金价格比上月下降3.6%至10.4%,服务价格也比上月下降0.4%,导致CPI比上月下降约0.16点。同时,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对国内输电率和CPI逐月产生一定下行影响。 “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.2%,上月同比下降2.9%。受部分地区阴雨寒冷影响,生鲜蔬菜价格明显回升,对CPI同比涨幅影响较大。 11月份鲜菜价格同比上涨14.5%,上月下降7.3%。这是连续九个月下降后首次上涨,对居民消费价格影响较大。”上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去年同月提高0.49个百分点,生鲜水果、牛羊肉价格上涨也有一定效果,主要行业产能管理不断推进,比上月提高0.1个百分点。其中,付令辉表示,家电和服装价格比上年分别上涨4.9%和2%,尽管有季节性影响。旅游及旅游相关服务价格下降,高品质生活需求增加g、相关服务价格总体保持稳定。他表示,11月份服务价格同比涨幅不到0.1个百分点。付令辉上个月表示:“总体来看,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进一步扩大,呈现持续积极变化。下一阶段要继续采取促进消费的专项措施,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,加强重点行业产能管理,规范市场竞争秩序,增加优质供给,促进价格公平回升,促进经济健康发展。”